危险水域巡查值班制度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防溺水安全巡查工作,促进我校防溺水安全工作有条不紊地实施,特制订本制度:1.值班巡查包括节假日值班巡查、学校上课期间的中午、下午放学以后的时间段,巡查重点是暑假期间。2.值班巡查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如发现学生下水或在水边玩耍逗留,应及时制止,劝其回家,并将学生所在年级、姓名记录下来报学校处理。3.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4.正常上课期间, 当天值班巡查的教师是学校当日溺水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5.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值班教师,要在几个重要时间段内不间断地对所包靠的水域进行巡查,不允许脱岗,或私自找人代班,由于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6.值班巡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报请校长批准,另作安排。如私自调班或脱岗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责。7.值班巡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值班巡查制度, 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忠于职守, 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学校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