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安全事故、职业危害、环境污染,针对生活工作环境、施工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的方法。第三条 各单位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管理的责任单位,项目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单位。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原则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第五条 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是在危险因素辨识清
2、楚的基础上,运用技术方法对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确定施工方法、程序和资源配置。第六条 合法合规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为前提。第七条 可行性原则:在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设备、人员素质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第八条 可操作性原则:安全技术措施应做到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第九条 先进性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设备、工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及编制方法第十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一)项目简介:简要介绍安全技术措施要解决的对象;(二)编
3、制依据:技术文件、标准、合同;(三)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法、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四)注意事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五)检查标准。第十一条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一)土石方明挖工程、地下工程、斜井工程、竖井工程;(二)爆破工程;(三)大型排架和高栈桥工程;(四)水上水下工程施工;(五)高处临空、临水施工工程,高边坡施工工程;(六)两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七)大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八)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九)预防自然灾害(防泥石流、防台风、防雷击、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十)
4、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见下图)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流程图第十三条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一)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并开展查勘现场。(二)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三)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确定评价资料。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一)根据工程情况、工期要求、现场环境开展平面规划。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明确标识。(二)现场勘察,确定影响作业安全的环境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因素。(三)
5、根据设计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环境、作业流程,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四)分析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五)根据施工设备状况和使用条件(使用时间较长、工作环境特殊) ,制定防止超负荷运行、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措施。(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特点,规定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七)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验-修订完善的模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执行第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监理批准后执行。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十六条 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编制部门进行修订。第十七条 工程开工前,应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第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流程组织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