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厂长安全生产职责(1) 、厂长是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3) 、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安全基础的决策,保证生产一线职工的思想稳定。(4) 、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实现。(5)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本单位党、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
2、合生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6) 、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全监察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7) 、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8)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或安委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隐患。(9) 、每季度至少对一个车间(分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通过参加安全活动或召开座谈会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10) 、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安全奖惩办法。(11)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12) 、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代会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