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基建副厂长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这些职责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阅处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事故通报,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落实。基建副厂长还需确保安全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得到严格执行。此外,基建副厂长还负责组织对外包工程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和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审查,组织配合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以及组织或参加基建工程质量和设备损坏事故的调查。最后,基建副厂长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基建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基建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建筑施工、制造业、能源生产等行业的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司。该文档为基建副厂长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指导,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