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使用维护管理办法针对起重设备作业的特殊性,安全事故发生率高的现状,为杜绝岗位点检不认真,不能及时发现故障隐患现象,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设立起重天车检查的专用表格。2、对各车间天车点检表进行定期检查,每月只少两次,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处罚填写人 50 元,机长 30 元。3、除车间岗位工日常点检外,每月由各车间设备主任带领操作工、包机组、专职点检员带上工具,包括扳手、锤头、棉纱等工具,对本车间所用天车的各个连接点、加油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检查项目列出专用表格附后。4、如未执行第三条处理车间设备主任 100 元,车间主任 50 元,厂部或设备科组织人员在车间上述检查后,三天之内进行抽查复检,如发现仍存在缺陷,每项处罚车间主任 10 元,设备主任 20 元。5、本检查表每台每月 1 份(生产天车) ,由车间主任签字,带队设备主任及参检人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存档备案,拒不执行者处罚车间 300 元。6、检修天车在每次使用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表,如在检修使用过程中发现未例行检查,处罚使用单位责任人 50 元,使用操作人员50 元,并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7、在操作室门前挂禁示牌“未经检查,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