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损坏设备的管理制度针对日常设备操作和检修过程中,设备损坏频繁的现状,为杜绝设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对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各岗位设备必须有专人操作,特别是特种设备,如有人私自操作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考核责任人 50100 元, 考核相关车间 200 元。2、各岗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如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者, 考核当事人 30 元, 造成设备损坏, 考核责任人 50100 元,造成事故严重者视情节另行裁定。3、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制度,如发现设备因缺油导致设备损坏,考核责任人 3050 元。4、岗位操作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点检制度,如实填写三级点检表,如因点检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考核责任人 50100 元。5、检修设备时,机电人员必须先搞清设备存在的问题,问题根源在哪,确定检修方案,如因盲目检修,造成损坏设备,按设备价格的 520考核责任人。6、设备维护人员在检修过程中,要做好易损配件质量的防护工作,拆卸、安装设备零部件时必须按规范顺序依次进行,如因拆卸、安装过程操作不规范将设备零部件损坏、报废,按设备零部件价格的 520考核责任人。7、设备检修完工后,检修人员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将杂物、零件和小工具失落在设备内,造成设备事故的,按设备价格的 520考核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