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修理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1、认真遵守矿所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熟练掌握矿用电气设备的维修技能,严格按规程进行作业。3、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和整体安全。4、坚守工作岗位,有电器故障随叫随到,定期检修设备。5、严禁带电操作电器设备。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无证人员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7、机电修理工必须严格井下设备管理,必须保证设备和电缆“三无”、“四有”、“二齐”、“三全”和“三大保护”的正常使用,禁止失爆设备入井。8、电缆悬挂必须整齐,电缆在巷道一帮时,趟距不得小于 0.3 米,禁止电缆盘挂,电缆破损立即排除。9、所有启动器、干式变压器、电机必须防爆,不得缺螺丝少垫。10、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必须停电) ,未按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处以经济处罚,造成感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11、 检修和维修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检查电器设备周围 5 米内瓦斯情况,确定瓦斯不超限时方可打开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并有专人看管送电设备,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12、设备维修,必须先通知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方可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