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件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一) 管理制度1、 配件的计划管理制度1 各工段必须在当月 20-22 日将次月配计划报厂设备组;2 工段的月计划必须在准确掌握设备状况,配件消耗周期,已领未耗和充分挖掘修旧潜力的基础上编制。3 设备组要根据各工段的月计划结合库存做好平衡工作, 准确及时编制配件申请计划交矿主管部门下达厂自制配件计划。2、 配件的发放制度1 坚持限额领料制度, 厂设备组根据历年同月工段备件消耗费用定额于本月 26 日交厂财务组,财务组根据设备的费用定额开出费用卡。2 各工段持配件费用卡到设备组领取配件, 超定额领用配件必须有书面的情况,交厂领导审批后,方可领料。3 下列配件实行以旧换新:
2、有色金属件,轴类零件,需浇合金的配件。4 工段月计划中无计划的配件和超计划数量领取配件, 要有书面的情况说明。3、 备件的仓库及现场管理1 库存配件(含工段已领未耗)要做到堆放整齐,帐物相符,并做好防腐蚀、防锈工作。2 堆放在作业现场的配件,要做到新旧分开堆放整齐,并做好有削表面配件的防腐、防锈工作。3 凡有药剂的厂房禁止堆放备件。(二) 考核办法1、 工段没有按时将配件月计划报厂设备组扣款 302 元/次。2、 为确保计划的准确性、严肃性,工段月计划中所编数量比实际消耗数量超出 1 倍以上扣款 5 元/品种,因缺工段无计划的配件,而影响生产(事故件除外)扣款 50 元/次。3、工段超定额使用配件经分析, 如属工段管理上的责任, 按超定额的 10%扣款,并通报全厂。4、 违反备件的仓库及现场管理制度扣款 10-50 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