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一、行车工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行车起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二、行车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指挥行车。三、 行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指挥制度及吊钩、吊具、钢丝绳报废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四、行车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上行车,严禁跨越行车护栏,上下行车必须走专用的安全楼梯。五、行车工必须保持充沛的精力上班。驾驶过程中,思想必须高度集中,不得打手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疲劳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六、行车工进班时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行车机电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全面检查行车一次,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必须联合检查行车一次。所有检查必须详细记录。七、仔细检查行车的控制系统、制动器、上升限位、联锁门及其他安全装置等,特别是对三大安全部件(吊钩、钢丝绳、绳头夹制器)作细致检查,有缺陷和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八、机电维修人员每天检查行车时,仔细检查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运行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吊具和安全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设备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每周联合检查行车时,要仔细检查行车的金属结构、机械部分、电气部分以及吊钩吊具、钢丝绳等,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十、行车指挥司
3、索人员指挥使用行车时,先仔细检查行车吊钩、吊具、钢丝绳,确认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指挥行车起重作业。十一、行车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未拉闸停电挂牌时,严禁检修行车。行车检查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也必须严格执行拉闸停电挂牌。十二、指挥行车必须由一人指挥,指挥者必须佩戴专门的行车指挥标志,必须用口哨和手势同时指挥,严禁多人指挥。行车工必须拒绝多人指挥,只能听从一人指挥。当遇危险情况,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行车司机都应立即停车。十三、 指挥行车时, 指挥者应站在行车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十四、行车操作前必须先响
4、铃,后送电,并确认大车轨道和小车平台上无人或障碍物后,方可开车。十五、行车工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三个动作(上下、左右、前后)同时进行,以免吊物摇摆伤人。十六、严禁吊物从人头上或重要设备上经过,严禁人员从吊物下面经过。十七、严格执行行车“十不吊”。十八、违反以上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罚:1、凡违章指挥行车者,每人次罚款 200 元,安委会成员、车间主任、作业长级人员违章指挥,加倍处罚。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加倍处罚,若触犯刑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除紧急停止以外,指挥行车必须戴好棒线厂行车指挥员标志,否则处罚 100 元/人次。(2)多人指挥一台行车吊物件
5、的,每人处罚 50 元。因指挥混乱而造成事故时,加倍处罚。2、无证驾驶行车的,罚 1000 元/次。3、饮酒上班驾驶行车的,勒令回家休息,当日作事假处理,并罚款 500 元。4、上下行车不戴安全帽或穿高鞋的,罚 100 元/次。5、行车开车过程中打手机的,罚 200 元/次。6、行车工进班未检查行车,或发现行车隐患未及时汇报处理的,罚 100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加倍处罚。7、行车检修,不按设备检修挂牌规定断开电源,未挂警示牌,未写好检修内容, 就直接作业的或非挂牌者擅自摘取警示牌的, 每人次处罚 500 元。检修完毕,不及时摘取警示牌的,罚款 200 元。行车检修时,行车工未在检修记录本上登记签字的,罚 100 元/次。8、其他一般违章行为,罚 100 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