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运输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1)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法令。(2)接受行车安全教育。(3)严禁混运禁忌危险化学品或禁忌气瓶气瓶。(4)汽车司机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并获得驾驶执照后方可上路。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持证上岗。(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雨刷器、仪表是否有效,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油、水及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6)不得使汽车超过规定的载重量。装卸作业时应将汽车停住,并拉好手动刹车掣。(7)检查气瓶摆放是否牢固,否则不准开车。(8)出行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9)接受安全培训、驾驶技能培训和车辆维修技能培训。(10)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车辆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11)对瓶装气运输车司机对本汽车运输安全负责。(1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13)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