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交接班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起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2 适用范围适用于起重设备。3 职责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该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制度的要求贯彻执行。4 实施细则4.1 交班操作人员负责对自己当班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设备运转、设备保养及发现的异常情况和维修情况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记录维修情况时要注明维修日期及人员。4.2 接班操作人员负责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并与交接班记录逐项核实并签字,如交班记录与实际不符可拒绝签字。4.3 如有故障发生,操作人员同时要记录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日期和维修日期。4.4 交接班记录要如实、认真填写,如果弄虚作假或填写不正确、不认真,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100 元。5 记录的保存与归档交接班记录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