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 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风电特种设备 (以下简称特种设备) 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 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不断提高特
2、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第四条 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风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系统发电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第七条 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组织制定、修订
3、新能源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重点;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特种设备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6、组织因特种设备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7、开展特种设备技术监督抽查、考评工作。第八条 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副总经理(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
4、开展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2、掌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主要风电设备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特种设备技术监督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3、定期通报所服务公司的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要求;4、参加风电公司的特种设备技术管理相关的事故分析、处理工作,对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5、经常检查、了解和指导各风电企业的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抽查各单位上报的报表、报告、
5、总结中数据的真实性,发现数据不实或有异常不报者,及时通报;6、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提出年度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开展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水平,技术交流培训工作每年不得少于一次;7、参与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分析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解决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8、参与风电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监督有关的主要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出厂验收、重大改进、试验鉴定等工作;参加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第九条 风电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
6、领导下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 在生产部门设特种设备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本企业的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各级职责为:一、风电公司分管领导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新能源公司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每年一季度组织修订本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管理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细则,监督、检查所属风场特种设备周期定检计划的执行情况;3、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每年召开本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定本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重点;4、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技术管理相关的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了解本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管理相关设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5、组织对新安装设备、重大技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6、开展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督查、考评工作。二、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要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