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规定制定了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 管理职责(一)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二)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设备维护部、燃料运行部负责日常的起重机械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日常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三)对
2、于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责任人未尽到责任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或部门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第二章起重安全技术培训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建立起重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登记、取证等档案,列入职工安全业绩考核内容。第五条 起重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每二年审验一次。第六条 起重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起重作业病症人员,经医院鉴定和厂医疗鉴定委员会批准,应调换其工作。第七条 起重机司机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一)力学基本知识;起重机电气、液压和原动机基本知识;起重
3、机的名称、规格、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起重机主要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易损件的报废标准;起重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二)起重机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系统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方法。1、起重机一般维护保养知识;正确判断起重机的常见故障;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常见起重事故及防范措施。2、了解检修工作范围之内的设备构造及其安全起吊注意事项;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和有关安全标志。3、掌握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了解电气、登高、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常识。第八条 起重作业人员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一)力学基本知识和物体重量的计算方法;起重机械分类、基本构造、性能及其安全装置。(二)起重
4、吊点的选择和吊装物体的绑扎;了解设备构造及熟知安全起吊注意事项。(三)常用起重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常见故障排除;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四)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常见起重事故及其防范措施;熟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五)具有一般电气、登高、防火及救护等安全常识。(六)一般起重作业方案的编制。第九条 起重人员每年应进行起重基本技能和知识、起重机具使用方法、起重机械基本结构、一般故障排除、安全规程等基本技能、知识的培训。第三章起重作业的分类和管理第十条 起重作业的等级分类:(一)一类起重作业:主要指企业内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工作和比较复杂的起重作业,它具体包括:大型主设备的吊装工作,如发
5、电机、主变压器、汽轮机、除氧器、锅炉汽鼓、汽轮机解体时汽缸、转子的吊装,抽、穿发电机转子,主变吊罩等作业;特殊情况下的设备吊装工作。(二)二类起重作业包括:主要辅助设备的吊装工作,如 10及以上电动机、风机、水泵吊装,抽、穿重量在 5及以上的风机、电机等转子,高压厂变吊罩和更换,磨煤机的解体吊装等作业;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 5及以上。(三)三类起重作业包括: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 5以下;重量在 1及以下但起重机械是专业司机操作的吊装作业;临时指定的需专职起重工完成的作业任务。(四)四类起重作业:主要指重量在 1及以下。第十一条 一、二类起重作业由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进行,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起重指挥人员
6、;三、四类起重作业可以由具有一般起重知识的中级工及以上检修人员完成。第十二条 起重作业的管理(一)公司实行起重作业联系单 、 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制度。(二)不配起重人员的部门(班组)凭起重作业联系单委托有起重作业人员的部门(班组)完成起重任务。起重班组的主管部门接到起重作业联系单后布置起重任务,起重班组根据联系单内容编制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 。(三) 起重作业指导书主要用于第一类起重作业,内容以记录起重作业技术、安全措施方案为主(被吊设备的数量和重量、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设备的堆放位置、吊装程序、起吊方案(吊装图) 、平面布置图等) ,由部门技术人员会同起重班组的工作负责人编制,起重班组的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起重作业指导书必须在起重作业开始前一天编制、审批完毕。(四) 起重作业任务单主要用于起重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时应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二类起重作业都必须填写。一类起重作业的内容按已经批准的起重作业指导书的相关内容填写,二类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编制填写。(五)一类起重作业必须经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