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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局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39712 上传时间:2022-04-14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3.6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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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管道局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 493 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道局本部、直属机构及各单位(含分包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安全事故,不得伪造

2、、篡改事故调查和统计资料。第二章 管理部门与职责第四条 局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一般 A 级及以上事故的信息(即中石油 HSE 信息系统,以下同)录入等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督办、跟踪检查、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并协助上级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一般 A 级及以上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三)负责对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经济处罚建议,监督事故罚金的收缴情况;(四)负责一般事故 A 级及以上事故档案的建立和存档。第五条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是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负责本单

3、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一般 B、C 级事故的信息录入;(二)负责组织本单位发生的一般 B、C 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三)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本单位发生的事故信息,并协助上级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一般 A 级及以上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四)负责建立一般事故 C 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及一般 B、C 级事故档案的存档。第六条 各级人事部门:(一)参与事故调查;(二)负责追究事故单位及个人的经济责任。第七条 各级纪委监察部门:(一)参与事故调查,监督调查处理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第八条 各级工会组织:(一)参与事故

4、调查与善后处理;(二)监督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三)在事故处理中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事故罚金的收缴、管理工作。第三章 事故分类与分级第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二)交通事故,是指单位、工程项目部所属机动车辆、船舶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车辆 (船舶) 损坏的事件。(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失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炸药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

5、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他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他物件燃烧的事故。第十一条 事故等级划分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

6、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上 5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1. 一般事故 A 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 人以上轻伤,或者 1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一般事故 B 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重伤,或者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轻伤,或者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一般事故 C 级, 是指造成 3 人以下轻伤, 或者 1000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四章 事故报告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按照事故快报要求立即逐级向管道局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单位或管道局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管道局安全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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