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奖罚制度一、司机接班后,因为脱岗、睡觉或其它原因造成电机烧坏、机械损坏和电器烧坏等应根据情节报矿处理,并给予罚款。二、如果发现在规定时间内澡堂的水不热和井口等没有供汽,除扣除当班外,罚款 10 元。三、室内和机台不清洁,有杂物,责成当班打扫并扣除当班。四、交班后不准私自转借地排车,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如地排车损坏应由当事人赔偿。五、如各种记录有损坏或乱画者每张罚款 1 元,多者加倍。六、接班后不准备离开工作岗位,脱岗 30 分钟以内罚款 5 元,超过 30分钟者扣除当班。七、 维修必须经常检查锅炉及电器, 如出现故障不及时处理者罚款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