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生产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内容: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及作业人员。三、场所安全要求:1、进入须配戴防护用品的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按要求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等。2、作业前应按要求对机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部位设置必要的安全提示。3、不得让物品随意堵塞消防及逃生通道。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5、临时用电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四、消防安全要求:1、建立健全的消防组织和人员,进行经常性巡查,不漏死角。2、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施 1 米内不得堆放物品。3、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4、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五、场容、卫生、环保措施:1、路平整畅通,无积水。2、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3、做到搬运物料等,不沿途遗洒及清扫维护。4、生产区内外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5、供应充足的饮用水,禁止饮用不清洁的生凉水。6、随时注意治理冒、滴、漏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