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1.目的明确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选用标准,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工作,确保职工安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合格、有效,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3.职责3.1 人力资源部负责确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3.2 物资管理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更换)。负责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3.3 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型;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与鉴定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劳保制度规定外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负责监督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周
2、期、报废、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3.4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各专业)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管理;负责编制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3.5 职工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保护,有权提出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意见。4.工作内容和要求4.1 项目部人事部门、安监部门根据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报废期限,按照公司统一标准,定期编制安全防护用品更换、发放计划。4.2 临时使用或专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需用部门提出计划,经安监部门批准后,由物资管理部门购买。4.3 物资管理部门根据计划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保存产品的相关资料。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标准检验程序,对安全防护用品经验收合格后,方
3、可入库、发放使用。4.4 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做好日常自检,并按使用要求定期组织检验或送有关部门检验。4.4.1 安全帽的检查与检验执行: GB281189 安全帽 、 GB/T281289安全帽试验要求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4.4.2 安全带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6095-85 安全带 、 GB/T6096-85 安全带检验方法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4.4.3 安全网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572585 安全网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4.4.4 焊接目镜和面罩、 焊接眼面防护具的检查与检验执行: GB3609.183焊接护目镜和面罩 、 焊接眼面防护具 GB/T 3609.1-9
4、4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4.4.5 劳动防护服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T1345992 劳动防护服 防寒保暖要求 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4.4.6 绝缘手套的检查与检验执行:LD34.192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检验与试验相关条款。4.4.7 低压绝缘鞋的检查与检验执行: GB 12015-89 低压绝缘胶鞋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4.4.8 焊工手套的检查与检验执行:LD34.392 焊工手套 检验与试验相关条款4.4.9 漏电保护器的检查与检验执行: GB 13955-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4.4.10 防静电工作服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 12014-89 防静电工
5、作服 检验与试验相关条款。4.4.11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检验与试验执行: DL 5009.1-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58 条有关规定。4.5 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领用时记入个人劳保卡,个人妥善保管,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对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使用;对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安监部门审批更换。4.6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应确保所保管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对临时借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督促归还。4.7 属集体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外来参观、检查、支援工作人员)及绝缘手套、防酸手套等非经常用安全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6、提出计划,安全监察部门审查批准后,到劳保库领取作为公共用品,记入部门劳保卡。部门领出后由部门工具房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专职安全员批准,班组派员办理借用手续,用毕及时归还。如发生损坏、丢失,按规定折价处理。 (安全带、防护眼镜等折价标准见附件 3) 。4.8 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导致正常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损坏,由本人写明原因,单位负责人证明,安监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审核批准后,直接到劳保库换领。4.9 分承包单位安全帽由所在工地统一配置(费用自理) ;安全带、防护眼镜等原则上自备,特殊情况下可到用工部门借用;4.10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按各工种的规定期限领用或更换,丢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或更换者,由本人写出书面原因,所在部门审批,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领用年限核定折价赔偿数额,到财务部交款,安监部门审批后补发。5.记录5.1CX0603-03-01安全防护用品需用计划5.2CX0603-03-02安全防护用品领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