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一、放射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年满 18 周岁。(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5)持证上岗。二、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三、认真执行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四、配合卫生监督单位检查工作。五、定期完成卫生监督单位的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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