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安全目标责任班主任是校内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参加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责任范围:1对本班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对本班教室、卫生区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地点的基本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3负责课间操活动的安全和上楼秩序。具体目标:1要经常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交通、消防、用电、饮食健康、预防拥挤践踏和法律等有关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教室内禁止私拉乱扯线路,防止火灾或触电。3教育学生遵守校内外纪律,杜绝本班发生学生群殴、群斗事件。4严禁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它危险性劳动,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进班级。5切实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6不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本班学生外出。7落实上午和下午第一节课前点名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要及时做出反馈,避免出现安全责任的隐患。8严格落实上操、放学靠班制度,护送学生安全上下楼梯、安全离校,避免出现意外事故。9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