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2、项目经理部主要责任人是本项目经理部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5、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6、新建项目部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7、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8、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9、项目经理部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10、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11、项目经理部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2、项目经理部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13、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