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的职责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为本单位的职业病的防治工作。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 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不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有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房和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 对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