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场所工作时间制度讲解了依据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制定的工作时间管理规定,并特别针对煤矿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提出具体限制措施。职业危害场所工作时间制度描述了对有噪声、温度过高以及粉尘严重等有害环境的工作场所设定的时间限制,例如规定作业场所噪声不应超过85dB(A),若超过则需配备防护用品或缩短工时。当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达到一定高温值时,也明确指出应调整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保障其权益。职业危害场所工作时间制度还强调对于粉尘及煤尘严重的场所,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在浓度过高时停止工作和禁止任何形式的超时作业。职业危害场所工作时间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下属管理部门,特别适合从事煤矿生产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与职业健康管理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这些内容对于其他存在类似职业危害场所的企业,如噪音较大、温度极端或尘埃较多的制造行业、化工行业同样具有一定参考价值。该制度可以用来规范企业在员工劳动保护方面的管理行为,以确保工作人员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