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堂点名和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制度为了进一步促使全校形成时时抓安全,处处有安全,工作才安全的安全工作格局,特制定随堂点名和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制度。一、全体科任教师要认真学习中、省、市、县、乡有关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树立“安全重于泰山,隐患胜于明火”的安全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随堂点名和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二、学校建立随堂点名登记卡,印发各班,为班级提供随堂点名保障。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从早操到下午自习,比须做到随堂点名并坚持如实填好随堂点名登记卡。四、学生请假一律实行写假条,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名,学校备案制度。五、班主任和值周同志一旦发现班级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到班者或离校者,班主任立即与学生家长联系,明确学生去向,并将情况报告学校值周领导,直至追踪到学生的准确信息为止,切不可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六、班主任负责每周星期五将本周随堂点名登记卡和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登记情况交主管安全领导审核后归档。六、凡不自觉履行随堂点名和未到校学生去向追踪制度的,责任自负,学校一并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