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幼教学点安全管理制度一、学幼点安全制度1、建立健全两学幼点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3、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
2、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6、教师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学幼点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 。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7、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
3、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9、严格现金管理制度,支票财务章按规定分开保管,现金保存不超过 2000 元。教职员工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10、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1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 1 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二、门卫制度1、门卫人员应认真对进入学幼点的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对
4、神情异常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来人员出示证件,门卫查验后请示相关领导,批准后要求其填写登记表,准其入园,但不得随意接触幼儿。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教师的指引下方可入园。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5、学幼点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三、外来人员证件查验制度1、非学幼点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
5、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2、学幼点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幼点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四、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1、外来人员进入学幼点, 门卫必须在园门口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
6、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幼点,并做好解释工作。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1、学幼点保卫人员对进出学幼点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学幼点。2、保卫人员对带出学幼点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师生和幼儿园的人身财产安全。六、会客制度1、学幼点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2、幼儿家长到学幼点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七、车辆准入放行制度1、学幼点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幼点。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幼点的车辆,需经学幼点的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3、严禁家长的车辆入园。八、接送卡制度1、为确保幼儿的安全,每天由家长凭接送卡按时接送幼儿。2、要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