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环保健康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安全环保健康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特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 五官医院院长是我院的安全环保健康第一责任人,对五官医院安全环保健康复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健康工作的副院长负主管领导责任。其它院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的安全环保健康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环保健康工作负管理责任。第二章 院领导安全环保健康职责第三条 五官医院院长:(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健康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要
2、求的各项安全环保健康要求,对集团安全环保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二)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全院安全环保健康责任制;(三)组织制定和审批全院安全环保健康规章制度、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其他安全环保健康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四)督促、监察安全环保健康工作,及时发现消除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五)健全安全管理、监督机构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安全环保健康有效投入;(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环保健康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四条 分管安全环保健康工作副院长:(一)协助院长负责安全环保健康工作,对全院安全环保健康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二)组织拟定和审查医院安全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安全环保健康规章制度、 安全环保健康奖励
3、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三)组织检查各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环保健康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环保健康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四)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环保健康工作。第三章 机关职能部门安全环保健康职责第五条 机关办公室(一)参与我院有关职工安全环保健康的政策、规定的制定及监督实施。(二)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三)参与重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和处理;(四)负责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团委参与职工安全环保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环保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健康法法规和上级安全主管部
4、门要求,协助主管领导开展安全环保健康工作;(六)负责编制安全环保健康工作计划,制定安全环保健康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考核;(七)负责制定我院的安全环保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等;(八)负责监督我院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要实施有效的监控;(九)组织安全环保健康综合检查,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十)定期分析安全环保健康状况,提出安全环保健康的工作重点;(十一)负责全院的交通、消防及商业保险的日常管理,参与重大交通、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工作;(十二)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健康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第六条 医务科(一)在保障落
5、实安全环保健康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医疗生产;(二)参与安全环保健康大检查,负责规范医护人员安全环保健康行为;(三)参与重大安全环保健康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工作;(四)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健康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环保健康工作。第七条 财务综合办(一)负责保证安全环保健康资金的投入,优先纳入预算,并按计划落实到位;(二)负责组织开展设备(固定资产)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三)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健康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第四章 考 核第八条 五官医院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环保健康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第九条安全环保健康责任制考核内容:(一)安全环保健康责任制落实情况;(二)落实安全环保健康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工作建议;(三)安全环保健康责任制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