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均有病源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我院对这此危险废物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分类: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放置,不能混淆。医疗垃圾包括:破损的体温表、废针头、压舌板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污染的沙布、绷带、脱脂棉等废敷料;血、尿、粪、痰、呕吐物等检验标本,化验用器材、试剂、培养基等废弃物;病理标本;病区卫生清洁用擦布、拖布等。生活垃圾包括:剩余饭菜、果皮、果核、罐头盒、饮料瓶、手纸、各种包装纸、粪、尿等排泄物等。二、回收与销毁1、专人回收,专人销毁。由专职人员负责各病区及门诊回收医用垃圾,集中到一起,然后统一焚烧,并有回收销毁记录。2、传染病员的污物经消毒处理后,才能送出集中处理。3、传染病员剩余饭菜和排泄物、呕吐物加 1/5 量漂白粉搅匀后 2 小时,然后再运出。4、各种废弃标本、敷料及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必须焚烧。5、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毁形,然后浸泡在消毒液里,专人回收统一焚烧。三、责任到人病区的一次性医疗物品管理由每科的护士长专人负责,如发现流失、不毁形、不浸泡的按目标管理的要求,一律扣分,并且与科室奖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