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门卫制度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 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证或胸卡进入,维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证或胸卡者,不得进入。2、出、入院病员,凭办理手续进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需做检查、化验的患者,凭有效的检查申请单和化验单进出。3、外单位联系公务人员需要进入病区,须经相关科室同意后方可入内。4、需签同意书告知书的家属及会诊病人应持医生签名的预约单或经医生证明情况属实的进入。5、探视住院病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非探视时间需要探视危重患者的家
2、属,要持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经与病区联系同意后方可探视。6、探视时间: 冬季时间: 00:00-00:00 夏季时间: 00:00-00:007、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等,携带医院物品出病区大门,门卫有权检查,有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对于可疑物品和危险品,门卫要暂扣并上报保卫科。8、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病区区域,进入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鸣喇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9、病区门前和院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小商贩叫卖、散发广告。10、本院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搞好门卫管理工作,如违犯本规定,由医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奖惩
3、制度进行处罚。11、不按规定要求欲进入住院部者,门卫有权拒入。对故意刁难、威胁、围攻、殴打、侮辱门卫人员者,由医院保卫科或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第二条 值班制度1、值班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2、应对当日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出警。3、夜间保障全院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夜勤执行安全巡逻。4、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5、认真填写值班、巡查记录及全天的值班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好交接班。6、遵守监控纪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4、注意自身形象。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三条 重点部位巡查制度我院是消防、治安重点防范单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全院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治安、消防安全巡查:1、 巡查重点应包括门诊各诊室、各窗口、采血室、病区住院处等人员集中地点;使用压力容器的科室;供氧室、库房、电工房、锅炉房等。2、 巡查内容:1 人员密集地点有无闲散人员,发现后及时认真询问、盘查,防止失窃和医托行骗。2 各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3 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违章用水、用电、用火等情况。4 库房物品码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高、近距情况;危险物品是否单独储存,危险品标志是否完整、明显。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5
5、 压力容器检验是否合格,压力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后上岗。6 司炉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有无上岗资质。7 发现违章、 违规等异常情况, 要立即责令相关科室和人员改正。并向领导汇报。8 巡查完毕认真如实填写记录。第四条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品是指有易燃、易爆、毒害、污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因而物品必须严加管理。1、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2、危险化学品露天存放,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品不得露天存放。3、储存危险化学
6、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4、危险化学品要根据其性能,采取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储存方式有: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性能相忌的危险品、和危险品有禁忌的物品不得混放5、危险品的标签要完整、明显。同一区域储存的不同等级的危险品,应按最高等级的危险品标志;未启用的化学品包装要完好。6、放射性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储存柜内,码放整齐有序,防止挤压,造成包装破损形成泄露。7、制定完善的泄露处理预案。8、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安全、彻底。9、精神类药品要设专门的保险柜储存,由专人保管。并做到账物相符。10、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第五条 宣传、培训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对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医院职工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以及法制意识,整体提高医院法制、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宣传、培训制度。1、 新聘用的职工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医院安排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 在岗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到两次在医院进行的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技能的培训。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