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制度讲解了为规范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而制定的具体巡查措施和纪律。该制度描述了协管员需巡查的对象为农村中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企业,同时包括任何可能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场所。文中明确了巡查频率为每月至少一次,除此之外还能够随机检查,并且在存在隐患或特殊情形时进行有目的性的检查工作。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必须马上采取防范措施,例如给予相关解释或规劝;若存在违法问题,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情况。此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制度指出,对于一些隐蔽生产场地如出租房、空置厂房等若有无证经营或假药生产现象也应立刻上报。制度也特别强调巡查过程中的工作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巡查程序,秉持公正严明的态度,并恪守保密及廉政要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相关领域,主要涉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维护机构。这一制度特别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提供操作指导和规范约束,明确其在巡查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保障巡查工作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它广泛用于需要规范食品药品安全巡查的所有农村企业或场所,尤其针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地方,确保农村居民饮食用药的安全性,同时为巡查人员的职业操守提供了明确规定,是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