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单位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一、药房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药房药品应定为存放,不得私自放置、截留;二、定期清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药品是否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和带小孩;四、药品采购应按照药品采购计划,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采购,并做好登记;五、严禁“四无”药品和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品进入药房;六、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