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安全防疫制度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2、学校食堂、小超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 ,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3、食堂、小超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4、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超市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5、严把食品采购、运输
2、、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6、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7、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8、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9、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10、学校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