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行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压不得超过 36V。2)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 12V。3)行灯应有保护罩。4)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5)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6)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4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1)行灯变压器一次侧 220V 端子,二次侧 36V 端子和 12V 端子均应有明显的标记,以防止接线错误。变压器的二次侧和外壳,必须接地良好。2)行灯变压器应经常保持干燥,绝缘良好。使用时不得将行灯软线绕在手臂和身体上。3)行灯变压器的一次电源线不宜超过 3m,且应使用橡胶电缆。不得将行灯变压器带至金属容器内使用。4)行灯应有保护罩。5)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