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碳酸钙实业公司采石场“3.8”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06年3月8日萍乡市碳酸钙实业公司采石场发生的一起严重物体打击事故的具体情况。该报告描述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伤亡情况,指出事故中受害者黎志绿因一块约120kg重的石头从保安柱掉下后弹至其坐处受伤致死的过程。报告分析了事故发生的直接与间接原因,指出采石场存在硐室超标建设且排险不彻底等问题,同时提到安全矿长和相关管理者劳动组织不合理,允许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从事高危作业。更进一步地,报告强调了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作业制度执行不严的缺陷,提出事故的发生具有责任事故性质,其中石工组长何宗春和安全矿长刘新建被确认应对事故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萍乡市碳酸钙实业公司采石场“3.8”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学习借鉴。它能够指导各矿井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醒相关负责人必须依据规范进行生产设施建设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无证人员上岗的现象,强化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应急能力。此外,本报告还适用于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及监督的职能部门参考,以帮助其完善监管制度、加大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