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安全防火管理规程1.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程序, 建立仓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确保仓库物资的安全。本标准适用于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2.责任者供应销售部负责人、安全员、仓库管理员3.库房安全防火管理程序3.1 工作目标:确保安全生产,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职工个人不受伤害。3.2 严格执行各种物料(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成品的接收、贮存、发放标准操作程序。3.3 班长是所在班组的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班长每周必须组织本班职工学习一次安全防火知识并有记录;每天深入库房检查安全防火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整改,以防事故发生。3.4 值班门卫和仓库管理员应接受安全知识和防
2、火知识培训,并应提高警惕,加强巡视和库房检查,严防不法分子的破坏和捣乱。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追查和报告。3.5 防火管理3.5.1 库房重地严禁烟火。3.5.2 未办动火手续不准动火。动火时,要经安全部门和后勤部批准。3.5.3 禁止用铁器敲打、碰撞容器、设备、管道(开铁桶盖时,必须用铜扳手) 。3.5.4 库房内若要使用电筒,必须用防爆电筒。3.5.5 冬天,不准在库区内用电炉烤火取暖;夏天,不准用蚊香驱蚊。3.5.6 发生火情,在场人员都有义务立即拨打 119 电话,报告厂后勤部灭火,并积极组织人员扑灭初期火灾。报火警方法:厂内电话拨 119,接通后,报单位、岗位、燃烧的物质
3、、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与此同时,还要积极组织人员清理通往火场的通道,以便消防车进入,消防队员灭火。3.6 库房现场管理3.6.1 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杂物,库房区域外严禁存放易燃和助燃杂物。3.6.2 保管员要及时清理库内各种废旧包装材料,保持库房清洁、整齐,做到库内无任何废旧杂物存在。3.6.3 各库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库内确需增设电源的,必须经安全部门、后勤部批准。3.6.4 维护好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打扫,保证所配消防器材完好、好用。3.7 人员进出规定3.7.1 非岗位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有关科室到本岗位联系或检查工作人员,经库房登记后,方可入内。3.7.2 与
4、要害岗位生产、安全有联系的,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本厂有关领导检查工作除外) ,必须固定专人(以保卫科审查同意的名单为准) ,填写进出要害岗位登记 ,方可入内。3.7.3 凡因公来要害岗位联系工作、参观学习、检查工作的外单位人员,持保卫科发出的出入证或厂部发出的来宾证, 在相关人员陪同下, 方可办理进入登记手续, 准入要害部位。否则库房管理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本要害部位。3.7.4 凡允许进出本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库房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询问、检查等。若有不服从管理、 无理取闹者, 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接待, 并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情节严重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3.7.5 本岗位严禁烟火,凡要进入本岗位者,若带有火柴、打火机、手机、照像机等火种,必须交本岗位库房管理工作人员保管,离岗时,向库房管理工作人员认领带回。3.7.6 进库人员禁止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3.8 机动车辆需进出管理3.8.1 凡机动车辆需进出要害部位的,其进出人员除需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检查其车辆必须带上阻火器,并在保管员指导下进出。4. 修订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