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安全交底电气安全交底交底内容:一、墙柱、楼板内配管作业及施工现场维护作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高空(离地 2 米以上)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非安全通道的其它位置不得随意穿行,禁止爬墙柱模板上下楼面。2、作业前必须检查和观察工作环境、照明设施等,做到对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梯井等周围危险点有所了解和防备。对临边、洞口、梯井等周围危险点没有防护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施工班长,由施工班长来协调项目部对上述危险点进行防护,在工序许可的条件下,可先行施工距离危险点较远的、安全施工段的部位先行施工。3、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带工具袋,使用
2、或传递工具时要拿好接稳,防止工具掉落伤人。4、 维护作业一般规定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 PE 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
3、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交底内容:(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 TN-S接零保护。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9)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5、 电缆线路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
4、介质腐蚀。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 0.6m。2)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 5cm 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 2m 高度至地下 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交底人:(专业技术员)(签字)安全员:(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