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强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50378 上传时间:2022-06-2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3.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强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强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强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强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强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为确保安全生产, 保证工程施工顺利施工,驻地办尤为重视安全,工程开工前进行了布局, 开工后建立了安全施工组织, 针对工程特点强化日常管理。1、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驻地工程师为驻地办安全第一责任人。驻地办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管理内容明确、考核明确。(2) 、加大安全措施费用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质保量提拱劳动防护用品。(3) 、进入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各工种安全操作规,提高职工整体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4) 、在施工全过程中坚持日常安全教育,重点解决“重生产、轻安全”的思

2、想,“冒险蛮干”的侥幸心理。督促项目部进行每日上班前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防患重点要详尽布置、交待,做到万无一失。每道工序开始前由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杜绝事故。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方向是提高作业人员自觉遵章守纪的能力,要求作业人员先想如何保护自己再开始干。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方法是严格排查隐患,不放过死角,把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原则是不轻易原谅自己,更不轻易原谅不守规矩的人,加大对违章违规行为人的处理力度,使其对安全生产不麻痹、不怠慢。(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不疲劳、不带病、

3、不酒后作业,有情结的人要及时疏导之。(2) 、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照明。(3) 、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机械各部位情况, (绳索、卡具、螺栓接头等)钢丝绳规格必须符合规定,油路、液压系统必须灵敏,安全装置确保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施工时要按规定对所要求部位注油、加水,保持机械的良好状态。机械的检查保养和排除故障,由专业的司机或机修人员维修。(4) 、做好班前的七查工作:检查主钩和把杆钢丝绳是否完好,断丝数有无超过规定,钢丝绳连接及绳端固定是否安全可靠。检查把杆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查扒杆上的轮胎钢板捆扎强是否牢固,当需要处理吊杆上的问题时,应配戴安全带。检查扒杆前 2 根撑杆各部是否完好。检查自动脱

4、钩是否完好,脱钩用的滑轮、钢丝绳及接点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卷扬机上的钢丝绳是否整齐排列,严禁紊乱挤压状况下工作。检查锤重、起锤高度,回转半径是否超过最大限制。每周机械检查及吊杆大臂绳检查,应作好记录。以上七查有不符合安全要求者,必须纠正后才能开夯 。(5) 、强夯机械 50 米范围内严禁闲人靠近,夯击时须站在离夯点 30 米以外或站在夯机背后。(6) 、禁止吊车提锤长距离行走,必要时可以将锤吊起后采用转车挪移的办法移动夯锤。起吊夯锤时,司机应注意观察锤角和扒杆相撞,必要时等夯锤稳后再起。(7) 、操作人员下锤时,应注意夯坑坡土情况,防止踩空跌伤或被土掩埋压伤,起锤后要暂时到较安全处观察机车及夯锤

5、工作情况,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二、文明施工方案1、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文明施工分片段,分班组,做到职责到人,各项工作由项目副经理分配到班组,各班组按片段的操作要求作业;2、现场管理规范、科学,各级管理人员应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掌握第一手生产信息,按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协调和平衡各班组内外关系,保证工程紧张有序地进行;3、工地设置标准的标牌、图表,在工地四周设置醒目的企业标示及导向牌。4、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施工材料堆放整齐,一目了然。5、上班人员衣着整齐,佩证上岗,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齐全;6、后勤工作着实得力,关心职工生活;7、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经常教育职工和外来民工遵纪守法,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调解各类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事件的发生。三、环境保护方案为保护环境,我驻地办建立了环境保护组织,各班组承担本班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不污染环境。1、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文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组织施工。2、 防噪声的措施是给柴油机戴上消声器, 防油污的措施是严防夯机漏油。3、 对现场垃圾的清理, 均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处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资料 > 施工方案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