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操作规程(1)监控值班工发现传感器、分站等发生故障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当发现甲烷传感器超限和其他传感器报警等状况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若无法向值班领导汇报,可直接向通防值班室汇报,不得延误。(2)对监控中心站计算机数据分析过程中出现的井下异常区监测数据应及时向工区、队领导汇报,并及时安排人员下井处理,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对处理后的情况同时要反馈到工区主要领导。(3)一旦安全监控系统主机出现故障,应及时起用备用机,并安排系统维护员查明原因,将事故分析结果汇报工区、队有关领导,确保系统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