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排查表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排查表水上运输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内容序号项目名称自查情况制表说明1.1经营资质及其主管人员、般员、港口仓储作业人员取得资质情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1.2旅客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2.1老旧客滚船的安全技术检验和运行状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2.2建立车辆绑扎、恶劣天气停航、防止超重车辆上船和防止船舶航行碰撞情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3.1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3.2未执行船舶修理计划使船舶带病经营情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4船舶管理公司对代管船舶实施安全管
2、理情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4.1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用未实施安全管理问题有/无5.1航运公司特别是中小航运公司对聘用船员的把关情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5.2对聘用船员的资格、适用能力的考核、上船前的培训情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5.3按最低配员要求足额配备船员情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况合对海船“200 总吨以上至未满500 总吨”和“200kw 及以上至未满 250kw”的配员标准适当调整,总体上略有提高。如:原配员表中对 100 至 500 总吨的特殊规定为“连续航行时间超过 36小时,须增加驾驶员 1 人”。本次修改为“连续航行时间超过 24小时,须增加二副一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3、对海船“100 总吨及以上至未满200 总吨”和“未满 75kw”的配员标准适当降低。如:100 总吨以上至未满 200 总吨的船舶,按照原配员表至少需要 4 人(船长、三副各一人,值班水手 2人),如果航行时间超过 36 小时,还需要增加 1 名驾驶员,本次修改后为,一般规定为三人(船长、二副、值班水手各一人),如航行时间超过 36 小时,增加 1 名二副,如航行时间不足 8(6)小时,可减免三副 1人,总体上减少 1-2 名配员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四等海船的配员标准适当调整,有升有降。如,原配员表对四等以下河船甲板部的附加规定为“连续航行时间超过 6 小时的,须增加驾驶员 1 人”,本次
4、修改为“连续航行时间超过 8 小时的,须增加驾驶员 1 人”,标准略有放宽。而对四等客船原配员表规定“驾驶员、水手各 1 人”本次明确为“船长 1 人,水手 1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人”五等河船配员标准适当降低。如:对五等河船取消了轮机部增加轮机员的附加规定,一般规定只要求“驾驶员 1 人(机驾合一的可免)”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6.1从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作业企业取得合法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证有/无6.2危险货物堆存地点、仓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情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7港口作业部门为控制船舶超载装卸、客运站点超额售票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7.1是否
5、填写水上运输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表是/否船舶、机械、助航设备等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查资料 看现场)是/否消防设施、救生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共处于良好状态(看现场)是/否船舶系缆设备牢固、可靠,缆绳无断裂、损伤(看现场)是/否船员配备不得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查资料)是/否从业人员能熟练使用消防、救生设备(看现场)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预警预报系统健全,联络通讯通畅(查资料,询、问)是/否严格执行“安全航行十项禁令”(现场了解)是/否认真召开航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是/否认真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查资料)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装卸、运输和水上交通事故、消防救生、人
6、员疏散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查资料走访)是/否客船、站埠按规定配备危险品专(兼)职检查人员,人员严于职守,严格查堵携带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上船(看现场)是/否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舶及其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查资料 看现场)是/否客船、站埠、码头用线线路无老化和私接乱拉现象,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查台账看现场)是/否保持客船、站埠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识明显 查台账 看现场15按船舶核载售票,无超载和人货混装现象(查台账 看现场)是/否按进出口港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要求坚持对船舶进行检查(查资料走访)是/否对安全检查中或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做到及时排除和限期整改(查资料走访)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