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制度为了确保受训学员的正常学习秩序,激发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培训质量,要把学员在校受训情况及时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为此,制定以下制度。1、在审批学员请假条时,要先与其所在单位联系:公事问是否确切,私事问是否允许。然后再确定是否允许其请假。2、旷课现象一经出现,就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征求单位处理意见,然后再作出适当处理。3、对迟到现象严重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征求处理意见。4、在培训过程中,若发现不适宜继续学习者,要向送培单位说明情况,征求处理意见。5、在培训期间,要教育学员遵纪守法,对出现偷盗、赌博、酗酒闹事、嫖娼等现象,除批评教育外,要及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6、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要如实记录在学籍档案中,结业时要向送培单位全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