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分管管教工作的副职安全生产职责协助监区长做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本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监区警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二)协助监区长做好刑罚执行工作;(四)协助做好罪犯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五)在罪犯考核中兑现有关安全生产的奖罚;(六)按照职权,参与本监区工伤事故的处理;(七)监区领导交办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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