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狱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监狱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领导监狱班子成员及全狱警察、职工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二)全面了解和掌握监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将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监狱整体工作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确定本监狱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监狱安全生产工作近期目标和长远工作规划;(三)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监狱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科学管理;(四)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班子队伍
2、素质,确保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五)负责组织制定监狱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六)不断完善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手段,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运行质量;(七)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八)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九)主持召开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十)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十一)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本监狱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工作;(十二) 组织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事故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发生重大事故做到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十三)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十四)按照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逐项落实工作安排,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十五)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十六)抓好警察职工和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十七)监狱长深入生产现场每月不少于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