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安全生产监狱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在监狱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一)全面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直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监狱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及安全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坚持贯彻“三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四)对基层上报的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灾,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报告;(六)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七)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八)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安全基金的使用管理;(九)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十)按照上述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