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图书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配备技术工具, 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技术图书室图书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科技图书、杂志和期刊的统一订阅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图书管理人员负责图书的建帐、建卡、编号、登记、办理借阅手续以及正常的图书管理工作,防止图书的损坏、霉烂、虫蛀和丢失。根据科技发展、技术更新的需要,定期更新书籍。第四条 公司技术图书的费用预算、预订和报销工作由图书管理人员统一办理; 其他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订阅或购置图书, 应事先与图书室联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购置, 并交图书室办理登记和借阅手续, 否则费用自理。第五条 凡本公司员工均可到技术图书室借阅技术图书,借阅图书一般不超过 2 本,借阅期最长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期续借,但必须重办手续。第六条 退休、调离本公司的员工,在办理离开公司手续前,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开公司手续。第七条 对借出的图书、期刊杂志,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少页,不能乱画、乱写和涂抹,损坏严重或丢失者,按实际价格或高于书价的数倍赔偿。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