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办法一、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安全行为,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措施1、实行违章记分制。每名员工每月 10 分,月底清零。2、现场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 1 次扣 1 分,达到 3 分者处罚 20 元,之后每扣 1 分加处 10 元,累计扣分达到或超过 10 次者停职培训 3 天,培训期间停发工资。3、处罚扣分由安全员现场拍照,然后汇总后交由人力行政部具体实施。4、车间(厂、部)一线生产的员工的违章扣分,按人均计算,人均达到 3分后,处罚主要负责人 50 元(副职或主管处罚 30 元) ,之后每超 1 分处罚主要负责人 20 元(副职或主管处罚 15 元) 。5、安委会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责任单位应在期限内整改,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延迟时间,责任单位应提前说明,无任何原因造成隐患未整改者,对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处以 20 元罚款,并由安监员再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 。6、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处 50-100 元每次罚款。四、附则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按公司奖励管理规定予以奖励。该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纸 业 有 限公司2017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