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员岗位职责一、在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环保工作,并对本公司环保专业技术工作负责协调与监督。二、有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和公司环保制度者予以制止、批评、教育,在紧急情况下可先令其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三、有权检查、监督、监测环保项目的设计、实施和装置的运行情况,对拒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部门、个人有权制止和处罚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情况。四、有权提出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五、有权检查和布置协调各部门环保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六、有权对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成绩和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七、参加编制本公司环保工作规划,收集国内、外先进的环保治理技术资料。八、健全和执行环保管理制度,根据有关上级指示建立完善环保制度。九、参加本厂新建、改建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留有会签字迹和记录。十、坚持现场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装置运转正常,了解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坚持企业“三废”达标排放。十一、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环保装置运行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