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饭店、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配电室(间) ,餐饮操作间,烟道、炊事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2、配电室(间) ,电梯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乘梯须知等。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电气安装必需段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检查,必要时有专人看管。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7、电梯等特种设备除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查,定期保养,严禁带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