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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华富人行地道工程“5.12”爆炸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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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56103 上传时间:2022-07-2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0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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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南华富人行地道工程“5.12”爆炸事故工程名称:深南华富人行地道工程事故时间:2005 年 5 月 12 日 0 时许事故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事故类别:爆炸伤亡情况:死亡 1 人,女,行人事故经过:2005 年 5 月 11 日晚上,深南华富人行地道工程施工现场,准备进行七号通道明挖作业。5 月 12 日 0 时许,无证挖掘机司机何在进行挖土作业时,挖断了地下燃气管线,燃气发生泄漏,施工现场立即进行紧急处置并报警,约 0 时 36 分,燃气泄漏处着火燃烧,随后,在燃气管道挖断现场、已施工好的过街通道内及福明路沿线电缆沟内等处发生多次燃炸。泄漏的燃气在燃烧和爆炸过程中,造成正在另作业面施工的多名

2、工人烧伤,爆炸还掀起了道路沿线约 200 米长电缆沟的盖板等物件,造成1 人死亡,8 人受伤,部分公共设施亦遭损毁。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严重违章作业。在地下管线范围内违规使用机械挖掘,挖断了地下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并爆炸。间接原因施工单位及其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在明知地下燃气管道未迁移,又未探明燃气管道的确切位置,仅凭图纸认定管道与主体结构无交叉,未对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地下燃气管线采取防护措施,擅自进行明挖作业。明挖作业前没有通过必须的审批手续,没有施工方案,没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未编制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也未进行应急演练。监理单位对项目夜间挖掘施工监理不到位。事故教训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探明管线的确切位置,在图纸中标明,并与相关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线保护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制定、落实切实有效的管线保护措施,严禁在管线范围内采用机械进行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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