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报告2008 年 7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转移尸体、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收买记者、高额赔偿遇难者家属;蔚县、南留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瞒报。经调查核实,事故造成 34 人死亡(其中 1 人为抢救人员) 、1 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 1924.38 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河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河北煤矿安监局陆续接到关于事故的举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
2、重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立即责成河北煤矿安监局认真核查, 并要求上报结果;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张家口市认真核查。2008 年7 月 16 日至 8 月 21 日,河北煤矿安监局张家口监察分局会同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国土局、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先后组织了 5 次核查。矿主恶意瞒报,蔚县和南留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一些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瞒报,弄虚作假,给核查工作设置种种障碍。在第 4 次和第 5 次核查中发现了一些事故迹象后,张家口监察分局随即向河北煤矿安监局作了汇报。8 月 18 日至 8 月 23 日,河北煤矿安监局根据张家口监察分局的核查情况汇报,立即派
3、员赴四川省调查核实,在四川煤矿安监局的支持和协助下,找到了 2 名遇难矿工家属,证实了部分瞒报事实。8 月 26 日,河北煤矿安监局向河北省人民政府主管副省长作了专门汇报,主管副省长立即召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对事故迅速进行彻底核查。张家口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于当夜成立专案组展开核查工作,并采取果断措施,对准备逃匿的矿主李成奎、李向奎、李发奎三兄弟(以下简称李氏三兄弟)实施抓捕。随后,张家口市先后从市属机关和其他县区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系统抽调 330 多名工作人员开展核查工作,为彻底查清事故真相奠定了基础。8 月 27 日,温家宝总理对“
4、河北省蔚县死亡 37 人特大矿难被瞒报”的举报信息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时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同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同志立即研究部署,组织贯彻落实。赵铁锤同志紧急召集河北煤矿安监局、河北省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主持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核查的工作方案。9 月 3 日,赵铁锤同志代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率有关人员专程赶赴石家庄市,与时任河北省代省长胡春华同志就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由赵铁锤同志任组长,河北省副省长孙瑞彬、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任副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
5、煤矿安监局、河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并将张家口市先期成立的专案组并入联合工作组开展工作。从 9 月 4 日开始,联合工作组进驻张家口市。因矿主毁坏井口,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核查工作困难很大。为尽快勘察现场,联合工作组协调指导张家口市政府从张矿集团、蔚县等单位抽调 80 多人分组作业恢复井筒提升、通风系统,调集张矿集团救护队对井筒进行了多次勘察,根据现场情况,经专家分析、论证,不具备下井勘察条件。联合工作组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全力以赴,连续作战,分赴河北、山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调查取证,调查走访遇难矿工家属、事故知情人近千人,重点审查矿主李氏三兄弟、销毁和协助
6、销毁证据人员、有关殡仪馆人员,讯问煤矿其他人员等近百人,基本查清了非法生产导致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及事故后瞒报情节,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10 月 16 日,根据核查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事故瞒报情况的核查报告 (安监总煤调2008185 号) ,其中提出了成立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建议。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0 月26 日,成立了国务院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监察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全国总工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组成,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了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在联合工作组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事故进行了必要的补充调查和认定。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和瞒报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矿井基本情况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