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加油站修焊油罐时发生爆炸(一)事故简况7 月 29 日上午, 五华县石油公司所某属加油站按计划对 15 号土油池及地下 2 座 503 金属罐进行改造,站长陈某与社会修理工周姓两兄,3 人带着焊机和 1211 灭火器,到库房作业。10 时 50 分,当焊接 1 号 503 金属罐罐顶的锈蚀点时发生爆炸(未引起火灾) ,陈某、周某当场被炸死,另一周姓修理工被爆炸气浪推出受伤。1 号金属罐被炸毁,库房墙壁被炸穿,柱梁被炸坏,连山腰中的卸油亭也被炸坏。(二)事故简析这是一起违规用焊引发的责任事故。(1)凡是储存过油的容器、 输过油的管道, 需要动火时必须进行清洗、 隔离、封堵、检测油气浓度,按规定
2、办理用火手续,采取安全措施,才能动火焊接,该加油站简化了这一程序,违反了用火管理规定。(2)该加油站油罐安装在库房内, 违反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的规定。(3)加油站改造必须严密组织,制定安全措施,设置安全监督人员,在作业前 30min 检测相关部位的油气浓度,否则就可能发生事故。(4)1211 灭火器早已淘汰,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代替。()加油站油罐区属爆炸危险区域,在爆炸危险区域严禁动用明火,但个别管理人员却我行我素。 这说明没有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只是挂在墙上。另外,也可能是经管人员不懂油品的危险性,盲干、瞎指挥,结果送了自己与他人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