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新钢铁有限公司“816”起重伤害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抚顺新钢铁有限公司一起发生在2015年8月16日的起重作业安全事故。此次事故发生在新钢铁公司炼铁厂180平烧结机作业区,具体过程为一台重达3吨的台车在吊运过程中倾翻,致使员工韩家利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一名人员身亡、损失工作日6000天,并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报告中描述了事故发生时的操作流程及各岗位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同时明确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其中违章指挥与无资质操作是主要原因;而班组制度管理不足以及安全监督不到位则是重要的间接因素。最后报告还给出了针对此起事故相关人员的处罚意见,涉及从直接责任人到各级领导者的多层面追责,并提出了对相关安全员资格撤销与经济处罚等多种处理方式。抚顺新钢铁有限公司“816”起重伤害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冶金企业尤其是从事重型吊装作业的企业。包括负责生产一线工作的班组长、执行吊运任务的操作工人,也涉及到日常安全管理的安全专员及更高级别的现场管理负责人如值班作业长、作业长等管理人员。这份报告还可在同行业内用作安全生产教育的典型案例材料,为提升类似工业环境中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水平提供重要参考价值。通过分析该案例可以强化各岗位员工对于合法合规开展危险性较高工作任务的认识,促进全行业提高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