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宇立工贸有限公司“8.7”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讲解了一起发生于2014年8月7日上午,在慈溪市宇立工贸有限公司使用自制升降机的过程中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事故导致一名临时工人范志德死亡,事故原因为该升降机未设置足够的安全防护装置、缺少额定载重量标志及警告标志等情况引发。报告指出直接原因是范志德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冒险进入升降机底坑进行危险作业,而间接原因则涉及公司管理不善、资金投入不足以及安全生产制度的欠缺等问题。具体提到,升降机设计不合理、多次自行改装且长期使用国家禁止的土制设备等隐患存在多年,但未曾得到解决。此外,公司法人代表未能有效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也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最后根据相关规定,该事故被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出多项防范与整改措施,包括停止使用国家禁止的设备、完善制度以及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慈溪市宇立工贸有限公司“8.7”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需要开展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培训和警示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特别针对中小型私营企业。其适用行业领域涵盖了建筑、制造业、物流仓储以及其他需要使用起重设备的单位。通过阅读此文档,企业负责人可以了解因忽视生产设备规范和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还能帮助员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理解岗位潜在风险因素,学习如何从管理和技术角度避免类似事故发生。这对于预防同类问题有着重要指导意义。